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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完年回到北京后,我决定尝试和他的同居生活。
我并不否认曾很介意他有过那方面的经验,而且不止一次,这令我觉得很恶心——光洁美玉上的斑驳瑕疵——怎么也修复不好了。他似乎也很担心我会嫌弃他,常常羁婆地制造种种假设,诸如“雪儿,有一天你终会后悔怎么当初会选了个二手货;雪儿,你一定会烦我的,我学历不高,层次又低,如何配得上你;将来,你会对我说,高翔,你回北京去吧,我不要你了”之类沮丧的话,好像只有这样,他才能更加心安理得地和我在一起。我对此类有点激将味道的言辞从不置可否,这多少让他有点无可奈何——骗取不了我的承诺。虽然我的社会经验远没他丰富,但这些年来法律专业的学习让我学会了更多的理性和慎重。 人是需要感情的,饶是我极具克制力,也抵挡不住他强烈的攻势,我竟疯狂地爱上他并接受了他。我可以将他的过去抛得一干二净,毫不在乎他的生命里有过刻骨铭心的女人——至今他还深爱着她。我不以为意,只要此刻他心里有我,管他下一秒是否想念她呢?也许下一秒,我也在恋着谁呢? 和他谈判了大半年,最终我们好不容易在同居问题上达成了协议,但是我和他都觉得很受委屈。他要求和我做爱,我坚决反对;他说可以退一步进行口交,我却认为那是更加越轨,更加过分的要求,于是把他狠批了一通。有好几天我们都为此闷闷不乐的,他在电话里试探我的态度,我依旧不松口,这是明摆着的事,只要一答应将会造成堵不住的漏洞,决堤的灾难啊!然而,我还是爱他的,不忍再令他为难,于是向他表示除了上述两项之外,其他皆可商量,已经算是我的最大让步了。可他仍然带着很大的不满足,勉勉强强地同意了。 搬进他租的房子的第一天,我们一同上街买了好多对方爱吃的菜回家去烧,我的手笨得可以,连刀也不会握,让他笑话了老半天:“以后怎么做家庭主妇呀?” “我说过要做主妇吗?我喜欢过单身贵族的生活,你呢,去找一个笨女人伺候你吧!”我嗔怒道。 他似乎对绊嘴已经习以为常,在和他认识的半年多里,我们常常这样打情骂俏来消磨时光——也许对我而言是种浪费,我曾许下心愿要找一个善谈文学的鸿儒来做我的男友。而今,在他的面前,我只能小心翼翼地择题,惟恐谈及文学、法律后挫伤他的自尊。 他在厨房忙碌的时候,我悄悄去了他的房间,一切都摆放得很安静,没有丝毫的紊乱。我发现一只抽屉上挂着把钥匙,未锁,好奇心让我忍不住将他拉开。里面有一本影集,一个相片框架,其他零碎的东西如身份证、月票、还有过了期的麦当劳优惠券,生活的精彩莫过于此吧——平淡、琐碎,但却那么真实。翻开影集的时候,我已经意识到可能会看见什么,而那个“什么”足以让我嫉妒——女人的天性吧。她长得眉清目秀的,但却不是很青春的那种,略显苍白的脸加深了岁月在她脸上刻下的痕迹。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她的话,我宁可用丰韵而不用成熟,这也许是他沉溺于她的世界的重要原因吧。 一阵复杂的思绪未完,听见他在厨房里唤我了:“雪儿,在干嘛呢,快来帮我啊,我可不想现在就成家庭主男了。”然后便是一惯的清脆的笑声,很悦耳,让我的心里充满了暖意。我飞奔到他身边,从背后揽住他的腰,紧紧抱住他,将头靠在他身上低语道:“高翔,我好怕有一天会失去你哟!”他回过头来,捋了一下我的脸:“小傻瓜,你看我们现在不是在一起了吗?我还要你每天做饭给我吃,替我洗衣服,你呀,想逃也逃不掉啦!”